
王妙丽,女,汉族,河南洛阳人,1978年5月出生,2001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3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河南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教育科一级警长。
2003年12月入警后长期从事戒毒人员教育矫治工作,牵头创建王妙丽禁毒宣传志愿服务工作室,推出“三靶向”教育方案并带领河南司法行政“豫戒先锋”禁毒宣传志愿服务分队开展禁毒宣传。 2026年1月3日17时30分休假期间,在漯河市某公司门口发现持刀行凶事件时高喊“我是警察,你把刀放下!”,将孩子推至安全地带后徒手夺刀制止犯罪,面部被划伤缝合30余针(最深伤口达1厘米、最长近5厘米,其中一道伤口离动脉不到一厘米),最终在群众协助下控制嫌疑人。 其事迹获河南省司法厅厅长慰问并被号召全系统学习,2026年1月7日漯河市妇联主席王静带队到家中看望慰问。 曾连续两年获河南省司法厅“厅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称号,被授予河南省“新时代出彩司法行政人”和“2023年度巾帼志愿服务优秀人物”称号。
2026年1月18日,记者获悉,中共河南省委授予王妙丽同志“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2月4日,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河南省委授予王妙丽同志“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一级英雄模范”、“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3月,中央政法委印发通知要求学习宣传王妙丽同志先进事迹。 2026年4月,被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一级英模称号。 6月,入选2026年第一批“中国好人榜”见义勇为类名单 。7月1日,被授予“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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