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是中央与地方财政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资金需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及时拨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并纳入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和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加强监管。
其核心目标是确保符合条件的参保居民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2023年,中央分三批向广西下达转移支付资金709739万元,地方配套433692.42万元,为685.47万名老年居民发放了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于当年7月1日起提高至每人每月146元,年底参保率达93.16%,参保群众满意度达98.50%。 2024年,中央下达资金900304万元,地方配套458834.57万元,为671.4万名老年居民发放养老金,最低标准于7月1日起进一步提高至166元/月,年底参保率达94.2%。 2025年,广西财政厅下达了结算2024年的中央财政补助经费预算,并于12月提前下达了2026年的补助经费预算。 同年,广东省财政厅提前下达2026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算共754,68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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