诛十族

诛十族

诛十族(别称:灭十族 、夷十族 ),是中国古代株连刑罚中极为酷烈的形式 ,指判处罪犯时,在“诛九族”(父族、母族、妻族,涵盖直系亲属及姻亲)的基础上,将门生、朋友归入第十族一并诛杀 。

“诛十族”在中国历史上仅有一例,发生于明代建文帝被燕王朱棣夺位之时。相传,燕王朱棣谋反攻入南京,朱棣命方孝孺起草榜文,方孝孺不从,于榜文上写下“燕贼篡位”。朱棣以诛九族相胁,方孝孺回应“灭十族又如何”。朱棣大怒,因此下令灭杀其十族,共诛杀873人,因此事下狱及被流放充军者亦数以千计 。

关于方孝孺是否被诛十族的记载,历史学界存在争议:《天顺日录》仅提及方孝孺被“夷其族”,未明确“十族”;最早记载“诛十族”一说的文献源于《野记》,后被《姜氏秘史》《皇明通纪》等文献引用 。万历中后期开始,方孝孺“诛十族”的记载方才广为流传 ,被《熹宗实录》《皇明表忠纪·殉难列传》《明史纪事本末》《明史·方孝孺传》等文献记录和流传 。有观点认为,诛十族可能是明代中后期文人对朱棣暴政的渲染,旨在强化方孝孺的忠节形象,作为东林党的政治宣传工具之一 。

想要了解更多“诛十族”的信息,请点击:诛十族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