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长安街英菲尼迪车祸案

5·9长安街英菲尼迪车祸案

5·9长安街英菲尼迪车祸案是指2010年5月9日5时36分,在北京市长安街建国门外永安里十字路口,一辆英菲尼迪轿车以近120公里的时速撞上一辆正在等红灯的白色菲亚特轿车,继而又撞向正常行驶的公交车。事后,陈家弃车逃逸。

事故造成菲亚特车主陈伟宁及其6岁女儿珠珠(小名)死亡、陈的妻子王辉重伤、公交车乘客刘先生软组织挫伤。2011年5月20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肇事司机陈家无期徒刑。7月13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陈家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害人家属与陈家方面达成赔偿协议,赔偿金额为366万余元。

5·9长安街英菲尼迪车祸案是一起典型的当事人醉酒驾驶引发交通事故并造成严重人员伤亡的案件。这虽然只是一起普通的交通肇事案件,但是由于行为人陈家具有醉酒驾驶行为,而且造成了“两死一重伤”的严重后果而备受社会各界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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