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汉市东方明达眼镜有限公司 (英文名:Wuhan Dongfang Mingda Glasses Co.,Ltd. )成立于2004年9月20日 ,注册地址位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光大道慧谷时空101号 ,法定代表人为蒋湘林,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实缴50万元),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 ,为小微企业 。公司股东包括蒋湘林(持股90%)和刘桂兰(持股10%),2024年参保人数为5人。公司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光学玻璃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企业管理、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 。公司于2019年注册“皓斯凯 DR.HAUSCHKA”、“爱微特 ALVERDE”等商标,2021年注册“博明达”商标 ,2025年注册“精明达”商标 。公司拥有作品著作权“明达眼镜” 。2024年,公司因侵害商标权纠纷被陆逊梯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起诉,涉及司法案件 。公司于2017年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资质,2009年完成首次许可变更 。
想要了解更多“武汉市东方明达眼镜有限公司”的信息,请点击:武汉市东方明达眼镜有限公司百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