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宪时(1578—1628),字法侯,号存古,福建松溪县祖墩乡坑口村人。明万历三十二年(1604)进士,历任刑部湖广司主事、广东司员外郎、陕西司郎中、江西布政使司参议提督学政、河南按察使等职,著有《爰书》《百将传标旨》 。
万历年间任刑部陕西司郎中时严拒宦官亲属田德贿赂,依法定罪。调任浙江恤刑官期间制定《爰书》规范量刑,后任杭州杭严道抑制豪强,离任后百姓建祠纪念 。万历四十六年任江西粮道革除粮政积弊,分巡霸州期间训练士兵稳定边防 。天启四年升河南按察使,次年因弹劾魏忠贤被罢官 。松溪县博物馆藏有其获颁的七道圣旨绣幅,坑口村现存进士桥、文忠公祠等遗迹,其墓位于祖墩乡溪畔村狮子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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