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里女员工被侵害”案警方通报核心内容为:犯罪嫌疑人王某文、张某因涉嫌强制猥亵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无证据证明强奸犯罪事实发生,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具体调查情况如下:
2021年7月26日,阿里巴巴集团王某文、胡某敏来济出差入住市中区大观园亚朵酒店;27日,周某(女)来济出差入住槐荫区济南西站亚朵轻居酒店,王某兵入住天桥区维也纳酒店。下午,四人到济南华联超市洽谈业务并签约。当晚,四人在市中区中海环宇城渔家灯火饭店宴请济南华联超市张某等四人,饭后周某返回酒店。28日上午,周某认为自己可能在醉酒状态下被人侵害,与丈夫通话后中午报警。
2021年7月28日12时34分,张庄路派出所接周某报警,称醉酒后同事送其回酒店,有男同事单独折返进入房间可能发生事情,想看酒店监控。接警后派出所第一时间处警,受理为刑事案件,调取监控、勘查房间,带周某进行人身检查,15时15分通知王某文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因案情复杂,7月29日将立案审查期限延长30日,8月10日立为强制猥亵刑事案件。
7月27日晚至28日凌晨,王某文先后四次进入周某房间:
第一次:22时51分,王某文与陈某丽送周某到酒店,因周某酒醉无法确认房间号码,王某文持其身份证、房卡交服务员确认,22时53分和陈某丽送周某进房间,22时58分陈某丽离开后,王某文间隔15秒离开。
第二次:陈某丽离开后打车回家,23时04分王某文欲打车离开时,接到胡某敏电话,得知周某多次打电话说话含糊不清,让王某文查看情况。23时08分王某文取消打车订单,23时16分返回酒店前台,持周某及本人身份证,经前台电话联系征得周某同意后办理房卡,23时23分进入房间实施强制猥亵行为,23时33分网上购买避孕套,23时43分离开,避孕套未送达,7月28日0时快递员送至酒店前台,上午10时许王某文返回取走并丢弃。
第三次:7月28日0时,王某文打车准备离开时,接到胡某鹏微信视频电话,得知周某多次联系语焉不详,让王某文查看情况。王某文连接视频通话于0时13分进入房间,向胡某鹏证实周某已入睡,0时21分离开。
第四次:王某文下楼后发现入住酒店公用雨伞遗忘在周某房间,于0时24分进入房间,0时26分取回雨伞后离开,打车返回酒店休息。
8月4日,周某再次报警称7月27日晚上在饭店内因醉酒被人猥亵。七贤派出所接警后当日受理调查,8月10日移交槐荫区分局并案侦查。
经查证,7月27日宴请期间,21时29分,周某因饮酒过多欲呕吐,张某陪其走出包间,返回途中张某对周某实施强制猥亵行为。22时许宴请结束,7月28日7时14分,周某与张某联系告知房间号码,张某携带未开封避孕套于7时59分进入房间实施强制猥亵行为,9时35分离开时带走周某内裤一条,避孕套遗留在房间内。
周某是否被迫出差:2021年4月阿里巴巴集团某部与济南华联超市达成合作意向后确定周某负责后续对接,7月15日双方网签约定7月27日现场盖章签约,通过大量证人证言及调取阿里公司出差报备系统信息、相关电子数据等证据,未发现周某被迫出差情况。
周某是否被“灌酒”:7月27日下午签约结束后,王某文提议共同庆祝,周某预定饭店并通知济南华联超市参加人员就餐时间、地点。当晚8人就餐(6男2女),1位女士未饮酒,1人饮用2瓶啤酒,王某文、张某、周某等6人饮用近5瓶白酒,经证实就餐期间无人强迫饮酒,周某饮用白酒约350毫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