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中文里,"巧取豪夺"、"强取豪夺"、"暴取豪夺"、"诈取豪夺"、"予取予夺"等词语,都是用来描述不正当获取他人财物或权利的行为。"巧取豪夺"一词最早出现在宋代苏轼的《次韵米黻二王书跋尾》中,原句为“巧偷豪夺古来有,一笑谁似痴虎头”,形容达官富豪谋取他人财物的手段。闻一多先生在《关于儒、道、土匪》中提到,“巧取豪夺”可以用“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来解释,说明了用文采与武力夺取财物的行为。“强取豪夺”则常常出现在现代语境中,如娱乐大亨的独生女孟存汝过生日时,被自己生日礼物吃干抹净,还被误会藏娇影帝、潜规则情歌王子,强取豪夺玉女掌门人,她无奈地表示只是想好好过个生日而已。“暴取豪夺”则意味着用暴力劫夺,最早出现在宋代苏轼的《策断上》中,描述了国家财政不足时,通过增加赋税或暴力劫夺来获取财富。“诈取豪夺”则是用欺骗的手段或武力夺取,通常用于描述不诚实或暴力行为。而“予取予夺”则是从我处掠取,意味着任意取用,没有限制。这些词语都具有贬义,反映了社会上一些人的不道德行为,也提醒人们在面对这种情况时,要保持警惕,维护自己的权益。“巧取豪夺”、“强取豪夺”、“暴取豪夺”、“诈取豪夺”、“予取予夺”等词语,都生动形象地描绘了不正当获取他人财物或权利的行为,提醒人们警惕这类行为,维护社会公正与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