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双科技报:农民日报评多地鼓励农民进城买房

中国双科技报:农民日报评多地鼓励农民进城买房

农民日报对多地鼓励农民进城买房现象的评价总体持审慎态度,认为需充分保障农民权益并避免“城市生病、农村吃药”的短视行为,同时强调县域经济需摆脱“土地财政”依赖,通过产业配套和城乡统筹实现可持续发展。

政策背景与动机:近期,江苏阜宁、吉林桦甸、贵州晴隆、四川宁南等多地针对农民推出购房优惠政策,如购房补贴、子女入学、公积金申请、减税等。其核心动机是缓解县域房地产市场库存压力,通过吸引农民进城活跃经济、扩大需求。这一举措在县域经济下行压力下具有现实合理性,但需警惕将楼市“去库存”责任简单转嫁给农民群体的倾向。

农民进城的分层考量:

有经济实力与需求的农民:对积累了一定财富、确有进城需求的农民而言,当前政策“东风”提供了降低购房成本的机会(如补贴、教育、公积金等),是改善生活条件的合理选择。

经济能力不足的农民:对举债进城或依赖退出宅基地获取补贴的农民,需高度谨慎。部分地方以“自愿退出宅基地”作为补贴条件,但5万元补贴远不足以覆盖城市生活成本,且可能迫使农民放弃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核心权益,切断其“可进可退”的后路。

关键权益保障问题:

农村权益不可剥夺:农民的“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是基本保障。政策需明确:进城购房不应强制要求放弃农村权益,退出宅基地需遵循市场规律、依法自愿有偿补偿,避免“二选一”的强制选择。

城市生活成本与可持续性:农民进城后需面对燃气、交通、食品等刚性支出,而县域经济乏力可能导致建筑行业就业减少、收入增长停滞。地方政府需提供就业扶持、失业保险、低收入保障及社保预案,否则农民可能陷入“留不住、回不去”的困境。

政策制定的深层要求:

城乡一体化统筹:县城作为“城尾乡头”,政策需避免“头疼医头”的短视行为,不能以牺牲农村权益为代价换取城市发展。例如,退休市民回乡无需放弃城市户口,农民进城亦不应被强制剥夺农村资产。

摆脱“土地财政”依赖:县域经济需通过产业配套、营商环境优化及支柱产业发展实现内生增长,而非单纯依赖土地出让。只有让进城农民“安居乐业”(有稳定就业、完善社保),才能从根本上化解楼市库存与经济难题。

历史耐心与农民利益原则:城镇化是长期过程,涉及农民权益的政策需秉持“不损害、要有益”的原则。既要让农民享受城乡一体化成果(如教育、医疗资源),又要维护其农村资产权益,避免“两头落空”。若政策仅聚焦农民购买力甚至觊觎宅基地,将导致发展不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