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金十四钗新作《在黑暗中》?

如何评价金十四钗新作《在黑暗中》?

在看,看完来评。先码个短的。

如果《唇枪》是红烧肉,《在黑暗中》应该就是排骨炖海带,一锅草下面藏着两块肉。

唇枪里的剧情很多都需要车来推动,刑鸣的戾气决定了需要更强的制约才能被推动,爆炒烹饪,虞仲夜的味道就是必不可少的酱油,深不可测老奸巨猾,表面浓黑,内心鲜美。

而在黑暗中,口味清淡,淡淡肉香,沈流飞禁欲系攻,如同墨绿色的海带潜默移化中地环绕着整个故事,和怜悯心善的谢岚山小排骨在一起,如小火炖汤,相互交缠和依赖,渐渐被不同的案件推到了一起,感情水到渠成。我还是挺喜欢这种惺惺相惜式的感情戏,目前在大结局章了吧,谢岚山貌似有黑化趋势,这锅汤进入到了最后闷烧阶段,等锅开。

(我为什么会写这个!!!可能外卖还没来,真的饿死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华丽分割线2.27补

当谈论金十四钗时我们在谈论什么

— 作品真实案件整理

看完了《在黑暗中》,意犹未尽,又二刷了金十四钗的几部作品(《唇枪》《满城衣冠》《相爱未遂》),她的故事中不乏各色权商勾结、情色交易轮番上演,初看时常常令人瞠目结舌,深觉夸大其词。

顺道也挖坟翻阅了许多读者的长评,大多从角色、主角间感情线的角度。大家谈“归属与爱”,谈“灵与肉”,谈“包容与成长”,谈“深渊与光”,而从剧情的层面,读者们通常会用上这样几个标签:写实/社会派/深刻。

诚然,负面评价也会有,但是撇开金十四钗文中独树一帜的主角设定,老辣直接的修辞文笔,以及大段腥气淋漓的官能体验,她所为人称道的“现实感”到底从何而来?

为此特意选取了三本作品中主观最喜欢的案件逐一细读,褪下情感的外皮,看故事里细枝末节的东西,看当谈论金十四钗的作品时,我们究竟在谈论什么。

(一)谎言与箴言,英雄与恶魔(相关案件:幼女性侵+聂树斌案)

“他们塑造英雄时不遗余力,他们毁灭英雄时欣喜若狂。”

——《唇枪》

这是一则《唇枪》中后阶段的案件,乡村劳模教师被冤告性侵幼女。为吸睛,媒体操作舆论,莽撞推论定罪,被曾经追捧他成为“英雄”的人们一步步推向“恶魔”的莫须有深渊,之后更牵扯出乡村小学背后环环相扣的庞大利益集团。

案件中的剧情设计杂糅了冤假错案的戏剧性元素,近日来甚嚣尘上桩桩件件的未成年人性侵事件,以及已成老生常谈的,在大众媒体和社交网络时代里舆论盲目却可怕的力量等等。

书中围绕这个案件的人物是各色的:

将全部收入补贴给学校、以捡垃圾为生的劳模教师;

为明哲保身而撒下弥天大谎的学生家长;

因觊觎父亲手中善款,诬陷自己父亲为恋童癖的大女儿;

执着为父亲发声,最终却不得不臣服于掌权者胁迫的小女儿;

试图指出案件疑点,但硬生生被舆论堵上嘴巴的出头记者;

层层贪腐,将几百万善款缩减成十来万现金与日用品的红十字会;

只想减少案件影响,不作为的地方zf机构;

以及旁观者键盘侠们的猎奇心理,人性中的盲动与愤青情节……

是不是每一个都让人觉得似曾相识?

所有的人物对峙交织,最终“少数服从了多数”,在庞大的利益网与群情激奋前,知情者选择了缄默,唯有“甘当烈士”的主角刑鸣选择在新闻直播中直言揭开案件真相,才使得这一冤假错案重新开始自查、复查。

这一案件很容易令人联想到2016年才宣告重大冤假错案纠错的聂树斌强奸案件。历时22年的冤案,唯当真凶因其他案件落网,真相才逐渐浮出水面。可是聂树斌的枉死又有谁能买单,而世界上又有多少个郑月成(聂案原代理律师,后被免职),愿意在风口浪尖坚持正义,为了真相奔走。

如此一来,刑鸣的难能可贵似乎也是作者理想主义下的一丝温柔了。

(二)留灯老人的自白(相关案件:吉林男子涉命案在逃15年后自首)

“让我们敬未泯的良心一杯。”

——《在黑暗中》

这是一个关于逃犯的“小概率”事件,只是《在黑暗中》首案“全家灭门惨案”中的突破点,甚至作者可以安排其他方式来把这个案件破解,但偏设计了“谭伯”这个角色,将“过往的恶”和“现在的善”以戏剧性的方式展示,告诉你:任何现象都一定有其因由,为后续主角故事主线做铺垫。

“谭伯”,一位隐身多年的罪犯。在旁人看来,他常年做好事不留名,做生意不赚钱,深夜迟迟不歇业,只是为了晚归的单身女子有盏灯。可以说他在这个案件中,只是路过跳江救了一个人,又是一次默默无闻的自我救赎,却恰恰地成了嫌疑人的重要洗白证人。

如果站出来,多年的隐身功归一篑;

如果保持沉默,一个无辜的人可能为此入狱。

“谭伯”想到了多年前曾经错杀的善良,收留他还想留他吃饭的女人,是如何倒在血泊中。他背井离乡三十年,但愧疚感却让他无处可遁,“过往的恶”无时无刻不逼着自我“善的救赎”。他的心理极为矛盾,也对应着那个需要被洗白的嫌疑人,因为多年前吸毒入狱后的外卖员,在被人怀疑和拒绝,保持着诚心向善,对一点温暖回馈以无穷努力。

这两个负罪前行的人,步步艰难,但都用自己的方式选择了赎罪。

最终“谭伯”选择了站出来,对外卖员来说是一种解脱,对他自己来说是一种释放。

在现实中,我们同样能看到一些多年逃犯,因警方感召自首、为获减刑自首,又或者张学友演唱会,再次落网。当这些掩藏罪恶半生的人,最后被判刑时会是如何的心情?

2005年,因杀人逃亡11年的辜海军就向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神州夜航”主持人向菲讲述了自己的压力。他发短信称:“我是一名在逃犯,现在正在逃亡,正处在人生的十字路口,希望提醒一下。”

2017年,吉林某涉命案的罪犯,选择在逃15年后自首——“了却多年心结”——他好像终于做完了一件事。落叶归根,他说,自己再也不想逃亡了。

再次在人生的十字路口,负罪前行的逃犯最终选择了“善”的一条。

谢岚山亦是如此。

染黑的菩萨有着金子般的内心。

(三)安嘉和的罗生门(相关案件:浙江丁国勤故事杀人案&顺德首宗大学生杀人案)

“律师的正义是程序正义,程序正义远比实体正义重要。”

——《满城衣冠》

贯穿《满城衣冠》大半篇文的案件,始于一个看似最不可能杀人的前公务员。

他成绩优秀,长相清俊,和老婆曾经是学校里最天造地设的情侣,毕业后因为太不愿妥协退出了检察院,正直坚毅。

这样干净的一个人,怎么会杀人呢?

许苏坚信这位老同学绝不会杀人,替他翻案,做无罪辩护,做着不赚钱的活儿自以为伸张正义。最终二判因为行凶者的有罪供述不稳定、口供证据不足缺乏科学依据,无罪释放。本以为是皆大欢喜的一场精彩辩护,最终却被私下告知:“真是我杀的。”

一场程序正义的华丽上演,天网恢恢,仍然有漏。

这个刑辩案件的解读或许参考了2000年的浙江丁国勤故事杀人案,丁国勤被告杀死了有感情矛盾的女友,一审判处死刑,二审改判死缓,最后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以及原判采信的原审被告人丁国勤的“有罪供述”不完整为理由,最终原判认定丁国勤杀害邵某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无罪释放。

而故事中单纯的许苏,赢得自以为是,输得体无完肤。

他眼里的情侣如同校园内峭立的桃花,本以为是灼灼芬华,谁曾想,早已经被社会碾成了一滩烂泥。

所幸的是,他的老傅懂得。老傅会告诉他“别怕”。

还有几个案件印象都很深刻,《在黑暗中》的校园欺凌案,心灵扭曲至极的少女,还有《满城衣冠》的黑社会兄弟,老大哥保护小弟,没想到小弟反套路供出了老大哥……其实都有现实的影子。好的文学都是取自于现实而高于现实,所以很多时候当我们在读小说讨论小说的时候,其实都是在说现实。这大概也是很多人喜欢金十四钗的原因,她是典型的社会派,笔锋所到之处,铭心刻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