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红是原罪呀。不仅原著火,广播剧也火,动画也火,电视剧还火,电视剧还能在泰国火。小说能出版到台湾、韩国、越南等等,在韩国还拿了新星奖。木秀于林的下一句是什么来着?
红了之后粉丝就多了呗。但所谓的粉丝,都不是粉作者的,都在粉书粉角色,自然不会为作者考虑咯。不像明星粉丝,好歹是真喜欢明星的。很多书粉就看个书,准确地说是读者,可能连作者名字都不会去记,更别说去看作者微博上劝粉丝谨慎发言的劝诫了。就算看了,也不见得会遵循呀。而活跃的粉丝/读者到底有多少数量呢?比如,lofter上同人文的数量是40多万(而圈里很多其他书普遍只有10-20万)。粉丝数量级不一样,当然管不了、没法管。
而且魔道是走群像的,每个配角都生动、有血有肉,所以配角和反派都有唯粉,主角粉和配角粉真情实感地撕,粉圈嘛,就是非理性的,撕的结果就是一部分人连带着恨上作者了。BUT作者依然要为这部分“书粉”的言行负责,真惨~~~
当然了,上述问题本来都可以不是问题。
墨香最大的问题是年轻、天真、幼稚,红得太快太意外,在圈子里没有人脉,又不喜欢拉帮结派。不懂行规,版权没有卖给侯小强,没有让中间商赚差价(大部分有名的IP都是卖给他的),这种先例开了还得了?坏了大佬规矩,必然要遭遇职黑。
当你写一个明明很常见的句式“身在无间,心在桃源”也能给你鉴抄的时候,太多事情,都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