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汪向阳,男,汉族,1971年10月出生,籍贯安徽桐城,全日制研究生,法学博士,2001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上海市闵行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区政府党组副书记。
2026年4月27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公开宣判上海市闵行区委原常委、副区长汪向阳受贿一案,对被告人汪向阳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想要了解更多“汪向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原常务副区长)”的信息,请点击:汪向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原常务副区长)百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