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次郑州会议是中共中央于1958年11月和1959年2-3月在郑州召开的两次工作会议,旨在纠正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的“左”倾偏差。
第一次郑州会议(1958年11月2-10日)针对“大跃进”引发的混乱,毛泽东提出区分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阶段,强调集体所有制性质,批判取消商品生产的错误主张,并明确发展商品经济及劳逸结合方针。第二次郑州会议(1959年2月27日-3月5日)聚焦公社内部所有制问题,指出平均主义与权力集中弊端,确立“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管理体制,制定清理“共产风”政策 。两次会议通过《郑州会议记录》等文件,调整了高指标与“一平二调”问题,但受限于历史条件未能彻底纠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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