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横穿马路指行人或非机动车驾驶人图省事,未使用人行横道、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等设施,直接跨越车行道的行为,易引发交通事故并威胁生命安全 。该行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行人需承担法律责任,情节严重者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截至2024年10月30日,纽约市议会于此前一月通过允许横穿马路的法案。由于市长埃里克·亚当斯未在30天内行使否决权,该法案于10月27日自动生效成为法律,并计划在120天后正式实施 。此前纽约自1958年起禁止该行为,违者最高罚款250美元,90%以上罚单发给黑人和拉丁裔群体 。中国多地通过技术手段、征信系统强化执法,法院明确行人违法需按责任比例承担事故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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