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延钦是河南省汝州市一带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组织、领导者。 2016年以来,张延钦等人为谋取非法利益,插手民间经济纠纷,受雇于人,公然、聚众、持械替他人摆平事端、报复行凶,为雇主看场护矿,充当“地下出警队”,逐步形成了以张延钦等人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通过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了汝州市及其周边地区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该案由汝州市人民法院一审,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24日二审终审。 法院认定张延钦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零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想要了解更多“张延钦”的信息,请点击:张延钦百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