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公摊

取消公摊

取消公摊是房产政策,指购房者买房签约的时候,其购房面积就是实际入住的面积,不再包括公摊面积,如房屋外面走廊、楼梯、过道以及其他公摊面积。

“公摊”模式最早源于1950年代的香港,由于房地产业起步阶段均为整栋出售,价格高昂,房产商李嘉诚想出“分层出售”“分户出售”的办法,公共部分的电梯、楼梯、大堂、走廊由各户分摊,“公摊”由此而来。 2001年,发布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套内建筑面积部分为独立产权,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分为共有产权,买受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让“零公摊”得以流行的,是越来越多的城市开始松绑建筑设计规则。2023年年底以来,广州、合肥、长沙、佛山、肇庆等多地城市出台明确新规,通过放松阳台尺寸限制、鼓励露台等半开放式设计、支持空中绿化面积不计入容积率等方式,侧面助推开发商提升项目得房率。

2024年12月12日,衡阳市发布《关于全市商品房销售实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通知》。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起,衡阳市商品房销售实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 2024年12月17日,河北张家口市发布政策,鼓励实行“现房销售”,逐步推进“取消公摊”;此前湖南省衡阳市明确商品房销售实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多地“取消公摊”开始落地。 2024年12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广西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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