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思侠,女,1963年出生,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双喜村人,退休前为陕西某大型国企工程师 。因长期通过发帖、举报方式反映村内石料厂污染环境、损毁道路等问题引发争议,被指控存在夸大事实、诽谤及干预村级选举等行为 。
2013年5月6日起通过发布网络文章等方式持续举报石料厂污染问题 ,2017年参与组织村民在村道设立限宽墩限制矿山车辆通行,并介入村级选举动员投票 。2018年9月17日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刑事拘留 ,2019年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2020年6月16日被取保候审 ,同年7月28日,二审法院安康中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违反诉讼程序为由撤销原判并发回重审 ;重审期间,石泉县人民检察院以证据不足、无法排除合理怀疑为由对李思侠作出不起诉决定 。2022年其国家赔偿申请获法院受理,索赔金额共计242万余元 。
想要了解更多“李思侠”的信息,请点击:李思侠百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