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浩,男,汉族,1961年5月生,浙江瑞安人,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曾任浙江省嘉兴市委常委、嘉兴市公安局局长(副厅级)。
2014年12月31日,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2015年1月27日,犯受贿罪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13日被逮捕。 2015年2月9日,被依法双开。 2016年8月23日,一审判处被告人李浩犯受贿罪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李浩不服,提出上诉。 2016年12月19日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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