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5汝州校园凶杀案

11·25汝州校园凶杀案

11·25汝州校园凶杀案是指2004年发生于汝州市第二高中的凶杀案。

2004年11月25日,闫彦明携带尖刀、手电筒等作案工具,翻墙蹿入汝州市第二高中的男生公寓,对沉睡的学生疯狂杀戮。次日下午,杀人嫌犯闫彦明被抓获。2004年12月29日,经平顶山市中院公开审理,闫彦明当庭被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05年1月18日,闫彦明被押解到宣判大会现场。法官宣布驳回上诉,判处闫彦明死刑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命令将其押赴刑场执行枪决。同日,闫彦明被执行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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