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

2011年4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11〕18号印发《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该《意见》分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改革方式、有关资产和债权债务处理、职工安置和劳动关系处理、社会保障政策、工作要求6部分2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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