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卫健委答复“降低法定婚龄”建议:将积极关注相关动向

湖南省卫健委答复“降低法定婚龄”建议:将积极关注相关动向

湖南省卫健委针对“降低法定婚龄”建议的答复为:将积极关注相关动向,及时落实国家最新政策要求。以下是详细情况:

现行规定说明: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关注动向与政策落实:湖南省卫健委注意到有部分政协委员正向国家建言献策降低结婚年龄,将积极关注相关动向,及时落实国家相关部门的最新政策要求。

下一步工作方向:将联合相关部门,围绕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四川省卫健委:去年4月在答复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相关建议时称,我国法定结婚年龄由《民法典》统一规定,降低结婚年龄属于婚姻制度重大调整,需充分调查研究和科学评估后再决策,民政部门将配合推进相关工作并向国家相关部门提建议。

财政部社会事务司:去年4月答复“建议提前成年男性女性结婚年龄”时强调,法定结婚年龄按《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执行。

二审讨论:2019年6月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二审时,有的委员建议适当降低法定婚龄,且认为没必要在婚龄上区分男女;也有意见认为应维持现行规定。

三审决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与国家卫健委、司法部等研究后认为,现行法定婚龄规定已为广大社会公众熟知和认可,修改属于婚姻制度重大调整,宜充分调查研究和科学分析评估后再规定。据此,三审稿未调整法定婚龄,维持现行“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