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航空里程被盗,买卖个人信息是违法行为吗?

买卖个人信息是违法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向特定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以及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途径发布公民个人信息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提供公民个人信息”。  

未经被收集者同意,将合法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向他人提供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  

明星航空里程被盗,买卖个人信息是违法行为吗?

扩展资料  

明星航空里程频频被盗:  

9月6日,有网友爆料称,有人注册了航空公司账号后,擅自用吴磊的身份证号进行绑定,并盗用吴磊的航空里程积分兑换机票。  

而在9月8日下午,歌手江映蓉在微博上晒出一张打码的身份信息截图及联系电话截图,透露自己的里程被盗,同时发文询问航空公司:“我的里程被盗了,请问这是怎么回事?”  

无独有偶,9月9日,李晨在社交平台发布动态,称看新闻有朋友飞机里程被盗刷,出于好奇自己也查询了一下,随后发现自己的里程被十余人盗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