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中小学、幼儿园可以采取以下方式针对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服务:
家长学校
设立专门机构或定期开展课程,通过讲座、工作坊等形式向家长普及科学教育理念和方法。
家访
教师通过入户访问,了解学生家庭环境,提供个性化家庭教育建议。
家长委员会
组织家长代表参与学校管理,搭建家校沟通平台,协同解决教育问题。
家庭教育指导活动
开展亲子实践、心理健康辅导等互动活动,帮助家长提升教育能力。
线上服务平台
利用网络平台(如公众号、在线课程)推送教育资源,提供远程咨询支持。
该法明确要求学校将家庭教育指导纳入工作计划,且不得借此名义变相开展学科教学。具体实施需结合地方教育部门要求及学校实际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