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后督察

环保后督察

环保后督察是环境保护部于2008年推行的环境执法制度,旨在通过系统性追踪监管机制确保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到位、处罚到位、整改到位”。该制度核心包含四项措施:向公众公开环境处罚决定、建立案件挂牌督办机制、实施强制执行程序以及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截至2008年4月,大连市通过专项环保后督察行动,重点核查饮用水源地污染治理等七类案件,采取媒体曝光违法企业、向金融机构通报违法信息、纠正基层执法不作为等配套措施,形成多部门联动的责任闭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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