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制设提督军务总兵官,简称“提督”,一般为一省的高级武官,大致相当于现在的省军区司令。“提督”的位阶为从一品官,就位阶上,而仍受总督或巡抚节制。提督通常为清朝各省绿营最高主管官,称得上封疆大吏。若以职能分,提督分为陆路提督与水师提督,掌管区域达一至两省,数万平方公里,甚至数十万平方公里。一般来说,清朝前期共在全国各地设置12名陆路提督,3名水师提督(福建水师提督、广东水师提督及长江水师提督),后期又增设北洋水师提督。

清制设提督军务总兵官,简称“提督”,一般为一省的高级武官,大致相当于现在的省军区司令。“提督”的位阶为从一品官,就位阶上,而仍受总督或巡抚节制。提督通常为清朝各省绿营最高主管官,称得上封疆大吏。若以职能分,提督分为陆路提督与水师提督,掌管区域达一至两省,数万平方公里,甚至数十万平方公里。一般来说,清朝前期共在全国各地设置12名陆路提督,3名水师提督(福建水师提督、广东水师提督及长江水师提督),后期又增设北洋水师提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