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怎么算犯规

篮球怎么算犯规

第34条 侵人犯规  34.1 定义  侵人犯规是:无论在活球或死球的情况下,攻守双方队员发性的身体接触的犯规。  队员不应通过伸展他的手、臂、肘、肩、髋、腿、膝、脚或将其身体弯曲成“不正确的姿势”(超出他的圆柱体)去拉、阻挡、推、撞、绊对方队员,或阻止对方队员行进;也不得放纵任何粗野或猛烈的动作去这样做。  34.2 罚则  应登记犯规队员一次侵人犯规。  34.2.1 如果对没有做投篮动作的队员发生犯规:  ·由非犯规的队在最靠近违犯的地点掷球入界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犯规的队处于全队犯规处罚状态,则应运用第41条(全队犯规:处罚)的规定。  34.2.2 如果对正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发生犯规,应按下列所述判给投篮队员若干罚球:  ·如果投篮成功,应计得分并判给1次追加的罚球。  ·如果从2分投篮区域的投篮不成功:2次罚球。  ·如果从3分投篮区域的投篮不成功:3次罚球。  ·在结束一节的比赛计时钟信号时或恰好响之前,或当24秒钟装置信号响时或恰好响之前,队员被犯规了,此时球仍在该队员的手中,并且投篮成功,不应计得分,应判给2或3次罚球。  第35条 双方犯规  35.1 定义  双方犯规是两名互为对方的队员大约同时相互发生侵人犯规的情况。  35.2 罚则  应给每一犯规队员登记一次侵人犯规。不判给罚球。比赛应按下列所述重新开始:  在发生双方犯规的大约同一时间,如果:  ·投篮得分,或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得分,应将球判给非得分队从端线的任何地点掷球入界。  ·某队已控制球或拥有球权,应将球判给该队在最靠近违犯的地点掷球入界。  ·任一队都没有控制球也没有球权,一次跳球情况发生。[1]  第36条 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36.1 定义  36.1.1 根据裁判员的判断,一名队员不是在规则的精神和意图的范围内合法地试图去直接抢球,发生的接触犯规是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36.1.2 在整场的比赛中裁判员必须对违反体育道德犯规解释一致并只判定其所作所为。  36.1.3 判断犯规是否是违反体育道德的,裁判员应运用如下原则:  ·如果一名队员不努力去抢球并发生接触,这是一起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如果一名队员在努力抢球中造成过分的接触(严重犯规),这是一起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如果防守队员试图阻止一次快攻,从对方队员向后或侧面与其发生身体接触,并且在进攻队员和对方球篮之间没有防守队员,这是一起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如果一名队员正做合法的努力去抢球(正常的争抢)发生了犯规,这不是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36.2 罚则  36.2.1 应给犯规队员登记一次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36.2.2 应判给被犯规队员执行罚球,以及随后:  ·在记录台对面的中线延长掷球入界。  ·在中圈跳球开始第一节。  应按下述原则判给若干罚球:  ·如果对没有做投篮动作的队员发生犯规:2次罚球。  ·如果对正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发生犯规:如果中篮应计得分并加1次罚球。  ·如果对正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发生犯规,并且球未中篮,:2次或3次罚球。  36.2.3 当队员被2登记次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时,他应被取消比赛资格。  36.2.4 如果队员在36.2.3情况下被取消比赛资格,应只处罚违反体育道德的罚则,不追加取消比赛资格的罚则。  第37条 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37.1 定义  37.1.1 队员、替补队员、出局的队员、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或随队人员的任何恶劣的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是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37.1.2 已被取消比赛资格的教练员应由登记在记录表上的助理教练员接替。如果记录表上没有登记助理教练员,应由队长(CAP)接替。  37.2 罚则  37.2.1 应给犯规者登记一次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37.2.2 每当犯规者依据这些规则各个条款被取消比赛资格,他应去该队的休息室,并在比赛期间留在那里,或者,他也可以选择离开体育馆。  37.2.3 罚球应判给:  ·(如果是一起非身体接触犯规):由对方教练员指定任一本队队员;  ·(如果是一起身体接触犯规):被犯规的队员。  以及随后:  ·在记录台对面的中线延长掷球入界。  ·在中圈跳球开始第1节。  37.2.4 罚球的次数应按如下规定:  ·如果对没有做投篮动作的队员发生犯规:2次罚球。  ·如果对正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发生犯规:如果中篮应计得分并加1次罚球。  ·如果对正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发生犯规,并且球未中篮:2或3次罚球。  第38条 技术犯规  38.1 行为规定  38.1.1 比赛的正当行为要求双方球队的成员(队员、替补队员、教练员、助理教练员、出局的队员和随队人员)与裁判员、记录台人员以及技术代表(如到场)有完美和真诚的合作。  38.1.2 每支球队应尽最大的努力去获得胜利,但胜利的取得必须符合体育道德精神和公正竞赛的要求。  38.1.3 任何故意的或再三的不合作,或不遵守本规则的精神,应被认为是一次技术犯规。  38.1.4 裁判员可以通过警告或甚至宽容那明显是无意的,并不直接影响比赛的、轻微的违犯来预防技术犯规的发生,除非在警告后重复出现同样的违犯。  38.1.5 如果在球成活球后发现了一次违犯,比赛应停止并登记一起技术犯规。应将技术犯规同发生在被登记的时候一样来执行罚则。在违犯与比赛停止之间的间隔内无论发生了什么应有效。  38.2 暴力行为  38.2.1 比赛中可能发生与体育道德精神和公正竞赛相违背的暴力行为。裁判员应立即制止,如有必要,通过负责维持公共秩序的保安人员来制止。  38.2.2 无论何时在队员、替补队员、出局的队员、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或随队人员之间,在比赛场上或其附近发生暴力行为,裁判员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去制止他们。  38.2.3 任一上述的人员公然地挑衅对方队员或裁判员,应被取消比赛资格。裁判员必须将此事件报告给竞赛的组织部门。  38.2.4 保安人员可以进入比赛场地,只要裁判员要求这样做。然而,如果带有明显采用暴力行为意图的观众进入球场,保安人员必须立即干预以保护球队和裁判员。  38.2.5 所有其它区域,包括入口、出口、过道、休息室等,由竞赛组织部门和负责维持公共秩序的保安人员管辖。  38.2.6 裁判员绝不允许队员、替补队员、出局的队员、教练员、助理教练员和随队人员的能导致比赛器材损坏的行为出现。  当裁判员观察到这类行为时,应立即给违犯队的教练员一次警告。  如果重复该行为,应立即宣判有关的违犯者一次技术犯规。  38.3 定义  38.3.1 技术犯规是没有身体接触的犯规,行为种类包括但不限于:  ·无视裁判员的警告。  ·无礼地碰触裁判员、技术代表、记录台人员或球队席人员。  ·与裁判员、技术代表、记录台人员或对方队员交流中没有礼貌。  ·使用很可能冒犯或煽动观众的语言和举动。  ·戏弄对方队员或在他的眼睛附近摇动妨碍其视觉。  ·过分挥肘  ·在球穿过球篮之后故意地触及球或阻碍迅速地执行掷球入界以延误比赛。  ·跌倒以伪造一次犯规。  ·悬吊在篮圈上,致使队员的重量由篮圈支撑,除非扣篮后,队员瞬间地抓住篮圈,或者,根据裁判员的判断,如果他正式图防止自己受伤或使另一名队员受伤。  ·在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中防守队员干涉得分,应判给进攻队得1分,随后执行登记在该防守队员名下的技术犯规罚则。  38.3.2 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出局的队员或随队人员的技术犯规是与裁判员、技术代表、记录台人员或交流中没有礼貌或触碰他们的犯规;或是一次程序上的或管理性质的违犯。  38.3.3 当出现下述情况时教练员应被取消比赛资格:  ·由于自身违反体育道德行为的结果而被登记了2次技术犯规(“C”)时。  ·由于球队席人员(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出局的队员或随队人员)的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而被登记了3次技术犯规(三次全部登记为“B”或者其中一次是“C”)。  38.3.4 如果教练员在38.3.3情况下被取消比赛资格,应只处罚技术犯规的罚则,不取消比赛资格的罚则。  38.4 罚则  38.4.1 如果:  ·判罚队员技术犯规,应作为队员犯规登记在该队员名下,并计入全队犯规中。  ·判罚教练员(“C”)、助理教练员(“B”)、替补队员(“B”)、出局的队员(“B”)或随队人员(“B”),应登记在教练员名下,并不计入全队犯规次数中。  38.4.2 应判给对方队员2次罚球,以及随后:  ·在记录台对面的中线延长掷球入界。  ·在中圈跳球开始第1节。  第39条 打架  39.1 定义  打架是两名或多名互为对方队的人员(队员、替补队员、出局的队员、教练员、助理教练员和随队人员)之间的肢体冲突。  本条款仅适用于在打架中或在可能导致打架的任何情况中离开球队席区域界限的替补队员、出局的队员、教练员、助理教练员和随队人员。  39.2 规定  39.2.1 在打架中或在可能导致打架的任何情况中离开球队席区域或界限的替补队员、出局的队员或随队人员应被取消比赛资格。  39.2.2 在打架中或在可能导致打架的任何情况中,为了协助裁判员维持或恢复秩序,只允许教练员和/或助理教练员离开球队席区域,协助裁判员维持或恢复秩序。在这种情况中,他不应被取消比赛资格。  39.2.3 如果教练员和/或助理教练员离开球队席区域,并不协助或试图协助裁判员维持或恢复秩序,他应被取消比赛资格。  39.3 罚则  39.3.1 不论由于离开球队席区域而被取消比赛资格的教练员、替补队员、出局的队员或随队人员的数量有多少,应给教练员登记一次单一的技术犯规(“B”)。  39.3.2 如果双方球队的成员在本条规定下被取消比赛资格并且没有其它的犯规罚则,比赛应按下面所述重新开始:  由于打架而停止比赛,大约在同一时间,如果:  ·投篮得分,应将球判给非得分队从端线的任何地点掷球入界。  ·某队已控制了球或拥有球权,应将球判给该队在记录台对面的中线延长线掷球入界。  ·任一队都没有控制球也没有球权,一次跳球情况发生。  39.3.3 所有的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应按照B.8.3款所描述的记录并不作为全队犯规次数中。  39.3.4 所有涉及在场上打架的队员或在打架之前发生的任何情况的可能存在的犯规罚则,应按第42条(特殊情况)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