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志愿精神是体现在志愿者、志愿服务行动之中的内在精神特质,志愿精神蕴含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志愿者服务他人、奉献社会的重要渠道。
在中国,志愿精神概括为“奉献、友爱、互助、进步”,既体现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又符合社会进步发展的时代要求。它以志愿者誓词为载体,通过“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等表述形成规范化表达,具体包括“我志愿,成为光荣的志愿者,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响应党和国家号召,奉献社会,服务人民,传递真善美,传播正能量,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贡献智慧和力量!”
志愿精神形成于长期的志愿实践活动过程,是志愿服务意识和价值观的有机统一,引领着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前进方向。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志愿服务动员体系、供给体系、队伍组织体系、阵地体系、志愿文化体系和支持保障体系,形成中国式现代化战略下的志愿服务发展框架。2025年12月4日国际志愿者日主题活动期间,中央社会工作部等机构正式发布包含志愿精神核心内容的全国志愿者誓词。在2025年国际志愿者日主题活动中,中央社会工作部、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联合举办了全国志愿服务“四个100”先进典型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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