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驾驶机动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指驾驶人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手持移动电话进行通话、收发短信、观看视频或操作软件等行为,属于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
该行为被认定为妨碍安全驾驶的主要因素之一 ,开车时打手机发生事故的概率是正常状态下的2.8倍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该行为将被处以20-200元罚款,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记3分 。
2022年4月1日公安部颁布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实施后,该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由原先的2分上调至3分 。
使用车载电话、手机耳机或免提功能进行通话且不影响安全的情形不被认定为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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