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詹周氏,江苏丹阳人,自小是个孤儿,原姓杜,后由周姓人家抚养,名叫周春兰,9岁被养父带到上海,后被人卖到上海一家典当行当丫头。
1945年3月20日清晨,不堪忍受长期家庭暴力和生活压迫的詹周氏,用菜刀将詹云影砍死,并碎尸16块装入皮箱内。血水流至一楼,被邻居发现后报案,詹周氏被警察局带走。同年5月3日,上海地方法院一审判处詹周氏死刑。但案件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关注,舆论开始同情其遭遇。在社会各界的努力下,詹周氏开始上诉。1948年2月,法院最终将詹周氏由死刑改判为有期徒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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