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规定

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规定

《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已于2018年9月5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网络安全防范需要和网络安全风险隐患的具体情况,对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和联网使用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公安机关开展监督检查,可以采取进入营业场所、机房、工作场所、要求监督检查对象的负责人或者网络安全管理人员对监督检查事项作出说明、查阅、复制与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事项相关的信息、查看网络与信息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运行情况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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