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让对象

减让对象

减让对象是指通过关税谈判达成并列人减让表的属于关税减让范围的进口商品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规定,发展中的成员国为提升国民生活水平,若无法通过常规措施实现建立新兴工业目标,可向成员国全体通报特殊困难及拟采取的措施。当相关措施涉及减让表所列产品时,需与原谈判国及其他实质利益相关成员国协商,并获得成员国全体同意方可实施。

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框架下,中国和日本于2020年11月15日达成首份双边关税减让协议。日方将大米、小麦、牛肉猪肉等五类农产品列为非减让对象,中方则对日本清酒、扇贝及汽车零部件等产品实施减让。双方协定明确:日本对中国服装产品实施阶梯式降税,最终在第16年实现零关税,中国对日本工业制品如钢板、烤箱等同样执行分阶段降税方案 。

该机制的实际应用在国际经贸协定中具有重要地位,RCEP项下的中日关税减让实施细则即为典型实践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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