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发行机构

货币发行机构

货币发行机构是中央银行设置的专门负责货币发行与流通管理的组织机构,作为中央银行三大基本职能之一,其体系通常与中央银行架构相对应。中央银行通过垄断货币发行权,根据宏观经济需求调节货币供应量,并负责货币的印刷、调拨及回收管理 ,垄断法定货币的发行是现代中央银行的核心职能 。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政权建立了404个货币发行机构。1932年2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成立,后历经改组,于1948年12月1日,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共同组建为中国人民银行,开始统一发行人民币 。中国的中央银行可追溯至1904年成立的户部银行,1908年改名为大清银行,1911年后改名为中国银行。1983年国务院决定由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 ,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颁布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对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作出战略部署。2020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发布 。中国的货币发行机构依照中国人民银行四级架构设立:总行设货币发行职能司(局)和发行库总库,一级分行设货币发行处和分库,二级分行设货币金发行和中心支库,县级支行设货币发行股和支库,并在部分地区设立总行重点库及代保管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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