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地税改革

日本地税改革

日本地税改革是日本明治维新的重大改革之一。1872年开始准备,废除土地买卖的禁令,确认土地的实际占有者的土地所有权,并向他们颁发地契。1873年7月28日颁布地税改正条例,规定凡土地所有者均要缴纳地税,地税的税率为土地价格的3%,不因年景的丰歉而增减,地税一律用现金交纳,不以产品价格的变动为转移; 此外,还要缴纳地价的1 %的地方税; 地价由政府规定。

想要了解更多“日本地税改革”的信息,请点击:日本地税改革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