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主应该是公司里负责商标事务的吧,不管题主的想法是自己想出来的,还是商标代理人的建议,仍然没有触到【文字商标图形化】的痛点。
文字商标加以图形化,是需要一定艺术加工的,要达到一个特定的程度,何谓特定程度?如果加工后的图,乍看之下,不觉得是文字,但是认真仔细看看,发现,哎哟,很巧妙,原来是一组文字。但是,如果你仅仅是文字缺个点、少个竖撇捺,一眼仍然能够看出是文字的,还不够,没有达到图形化的高度,仍然会被因为在先商标的存在而被驳回。即使是以文字+LOGO组合申请,文字是商标整体的要素,仍然会因此被驳回。
所以,就题主的这种情况,有两个方案:
方案一:很难,就是上面提到的,深度加工艺术处理,使人一眼看上去不至于马上看出是文字,要看出是文字的话,得费点功夫,多看会儿。
方案二:如果在先的商标已经注册满3年了,而且都不是什么大公司大企业,很可能是睡觉当中的商标,你可以提出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扫清障碍——注意,撤销申请与注册申请,要同时交,免得注册申请被驳回了,前面撤销申请的审查还没有结束,就比较尴尬了。
另外,多一句嘴,商标标识近似的判断要素之一是商品或服务近似,我们国家的分类表里每个类别之下有多个类似群,只要前面这些商标指定的产品或服务,与你不是一个类似群的,你可以直接申请,这些在先商标不构成障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