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韩
余韩,操纵“博士眼镜”股票违法行为人。2026年1月23日,中国证监会网站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余韩在2019年6月25日至2024年8月16日期间控制使用“陈某某”等67个证券账户,通过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及账户间对倒交易等手段操纵“博士眼镜”股票,导致该股价格从13.72元/股上涨至37.81元/股,涨幅达175.58%,同期深证成指下跌9.36%,偏离184.94个百分点。证监会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没收余韩违法所得510,892,270.94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