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珠江三角洲经济开放区是1985年2月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设立的沿海经济开放区,最初范围包括佛山市、江门市和番禺县、增城县等“小三角”地区的三市十三县,土地面积为2.15万平方千米 。
1986年至1987年,经国务院批准,其范围扩大为“大三角”,总面积增至4.43万平方千米 。该开放区在1980年代创造了“珠江三角洲经济奇迹”,1980年至1990年GDP增长6.1倍,其区域经济格局后来演变为珠江三角洲经济区及粤港澳大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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