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

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

《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是民政部、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为深化殡葬改革、保护生态环境,于2016年2月19日联合印发的政策文件。该文件旨在通过推广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的安葬方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是我国在殡葬领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首个专门性文件 。

文件提出到“十三五”末实现节地生态安葬比例显著提高,建成具有示范效应的安葬设施,形成覆盖城乡的节地生态安葬公共服务网络,并要求全面实行奖补激励政策。主要内容包括推行节地生态葬式葬法改革、加强设施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培育现代殡葬文化等四方面任务,明确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分别采取骨灰立体安葬、遗体深埋等差异化措施 。民政部通过协调部门召开工作部署会议、完善制度标准、加强示范性设施建设等措施推动政策落实 。

截至2024年,全国已有省份出台具体实施意见并建立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机制,各地通过制定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实施骨灰安葬补贴等政策推动政策落地 。河北省、甘肃省等地结合区域特点细化实施方案,诸暨市、阜新市等地方政府通过设置生态树葬区、实施分级财政补贴等方式推进生态葬法创新 。根据民政部等九部门2024年发布的《关于推进骨灰海(江)葬的指导意见》,各地加强骨灰海葬服务管理,规范服务流程并建立安全预案 。全国选择生态安葬比例已提升至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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