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市专利奖励办法》是广州市政府为鼓励发明创造于2010年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市长签署公布,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 。该办法设立市专利金奖、市专利优秀奖等类别,每两年评审一次,由市知识产权局牵头组织实施,旨在奖励有效实施且产生显著效益的专利项目 。
该办法明确构建专利奖励制度框架,包含市专利金奖(每项20万元)、市专利优秀奖(每项10万元)、市专利工作先进单位奖(每单位4万元)及市专利工作先进个人奖(每人5000元)等奖项。评审流程分为申报、专业组初评、评审委员会终审三阶段,评审委员会由多部门负责人及技术领域专家组成。获奖项目需满足专利有效性、技术创新性及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等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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