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金融监管体系将如何改革,是否一行三会的格局将有大的变动?

中国的金融监管体系将如何改革,是否一行三会的格局将有大的变动?

应该看到金融危机之后,各发达国家确实对金融监管体系进行了比较深入的改革。金融改革的重点,第一是收回或加强中央银行的监管权力,第二则是加强金融信息的共享和沟通。

以改革力度最大的英国为例,金融危机之前金融监管的权限主要在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FSA)。1998年、2001年英国银行业、证券期货的监管权力分别被转移至FSA,形成了财政部、英格兰银行、FSA共同监管的机制。但财政部业务远离金融业,英国央行想要监管缺乏相应的信息、工具和手段,心有余而力不足,FSA则备受诟病(如资本充足率要求较松懈),特别是其在金融危机期间的表现。这几个监管部门存在部门利益分割、信息共享不足等问题,由此也造成了监管的低效和无效。

金融危机之后,英国酝酿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一部分原因也是因为政治原因,通过设立新的监管体系,新政府机构获得民众支持)。2013年初,FSA被正式取消,其业务分别被转移至PRA(审慎监管局,隶属于英格兰银行,负责微观审慎监管职责,直接监管金融机构)和FCA(金融行为管理局,负责消费者保护等业务)。同时,成立FPC(金融政策委员会),成为英格兰银行理事会下的一个委员会,委员会主席由英格兰银行行长担负,委员会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消除或减少系统性风险,承担英格兰银行所担负的维护整个金融体系稳定与活力的“宏观审慎监管”职能,并被赋予强有力的宏观审慎管理手段。

至此,英国中央银行兼有货币政策制定、宏观审慎监管、微观审慎监管三重职能。

欧盟区的金融监管也进行了改革。第一,欧洲中央银行可以直接对重要性银行进行监管。第二,欧盟完善了金融金融的主体构成,成立欧洲系统性风险委员会(ESRB)、欧洲银行业监管局(EBA)、欧洲证券和市场监管局(ESMA)、欧洲保险和养老金监管局(EIOPA)四个机构,成为欧盟金融监管的四大柱石、四大天王,分业监管和宏观风险调控和谐共处,后三者又组成联席委员会,加强信息共享。

大西洋彼岸的美国,美联储对银行的监管权力也得到了扩大。

对于中国而言,曾经是金融分业监管的模式已经被公认是成功的,虽然略有瑕疵。但近年来,金融机构综合化经营已经如滚滚黄河,其势绝不可当。金融资本在各类金融机构间穿梭,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一行三会缺乏信息交流和部门利益固化,使得金融机构可以进行监管套利,被认为助推了今年的股灾。股灾过后,事前难有作为的央行不得不料理后事、给本次股灾擦屁股,央行买单也就意味着全体国民买单。既然金融机构业务差异性消减,慢慢同质化;金融资本、金融信息的能够夸金融结构加速流动,那么金融机构统一监管就势在必行。

鉴于国际经验和中国实际,中国的金融监管肯定要改。那么到底如何改,可以做如下猜测:

1.肯定是将金融监督的权力统一到一个监管主体,这个监管主体或者是央行、或者是三会合并后成立的金融监管局,或者是设置在三会之上的某个统筹机构。

2.央行肯定会对金融机构有了更大的话语权,这个话语权或者是直接的监管权力,或者是对统一监管主体的建议权、干涉权、信息获取权。

打个比喻,之前中国的一行三会就像是春秋五霸、战国七雄,互相有合作也有纷争;未来一行三会将会被大秦帝国一统天下,从此金融监管也是“书同文,车同轨”。

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三国演义》。监管体系只是个形式,关键还是加强监管的有效性,防止金融结构乱来,加强金融体系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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