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指在建筑区划内拥有专有部分所有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业主(指在建筑区划内拥有专有部分所有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业主,指物业的所有权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依法登记取得所有权的人,或基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合法占有专有部分但未登记的所有权人,均可认定为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业主享有提议召开业主大会、行使投票权、选举业主委员会、监督物业服务等权利,同时负有遵守管理规约、执行业主大会决定、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和专项维修资金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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