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是海关的一项行政确认事项,指企业依法向海关办理备案以取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资格。其设定依据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管理规定》 。海关总署于2021年11月19日公布新版《备案管理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
此前,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实施注册登记管理,后改为备案管理 。报关单位备案已全面纳入“多证合一”改革,企业可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时同步申请 。申请备案需具备市场主体资格并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企业可通过“多证合一”、“互联网+海关”或“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提交申请,海关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备案信息通过“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布,备案长期有效,但需报送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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