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03年第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03年第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03年第2号是财政部于2003年2月17日发布的国债发行规范性文件,主要针对2003年凭证式(一期)国债的发行事宜作出具体安排。本期国债发行总额为600亿元,分为3年期和5年期两类,各发行300亿元,票面年利率分别为2.32%和2.63%,发行期为2003年2月20日至3月31日,采取两阶段分段发行。

国债以实名制记名方式发行,允许挂失、质押贷款,但不可流通转让。投资者可提前兑取,需支付本金1‰的手续费,利息按实际持有时间对应的分档利率计算。若发行期内银行储蓄存款利率调整,未发行部分的票面利率将同步调整。国债通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承销团成员的营业网点向社会公开发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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