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白脚,拼音为bái jiǎo,注音ㄅㄞˊㄐㄧㄠˇ,是一个汉语词语。 其基本含义指光脚、赤脚。 在历史上特指宋代差役制度中未曾正式充役的乡户,与已服役的“批朱”户相对。
该词的本义即赤足,如唐代文献记载“令小儿玉带金额,白脚呵唱于其间”。 其引申义则专用于役法领域,指达到服役标准但未实际承担过差役的民户。南宋时规定“已充役者谓之批朱,未曾充役者谓之白脚”,并在差派役次时遵循“差役之法,先从白脚”的原则。
“白脚”一词用于表示光脚,其用例可见于唐代苏鹗所撰的《杜阳杂编》。 作为特定的役法术语,其记载始见于宋代,如胡太初在《昼帘绪论》中讨论了如何差派“白脚”应役。 在宋代差役实践中,常出现已役“高强户”与未役“白脚户”之间因轮差次序产生的矛盾。例如熙宁年间,福建路有“白脚奸户”丁怀状告已充过衙前役的胡真,要求其再次应役,而丁怀自身作为高强户却试图规避差役。
想要了解更多“白脚”的信息,请点击:白脚百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