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将“Love”垄断?商标也不行!

谁能将“Love”垄断?商标也不行!

任何企业或个人都无法将“Love”垄断,即便通过商标注册的方式也不行。具体原因如下:

新加坡知识产权局的裁决:典当连锁企业MoneyMax于2017年1月申请“LoveGold”珠宝系列商标,因英文中含有“Love”字母,引起卡地亚(Cartier)的注意。卡地亚认为“Love手镯”是其经典Love系列中的第一款产品,且已成为众所周知的“爱情象征”,同时表示MoneyMax对“Love”的使用不具备独特性,因此不受法律保护。然而,新加坡知识产权局经审理后认为,爱无处不在,尤其是在珠宝行业上,“Love”这个词不应该被某一家珠宝商垄断,且MoneyMax与卡地亚的商标中仅“Love”一词相似,故驳回卡地亚的诉讼请求。

“Love”的普遍性与公共属性:“Love”是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英文单词,代表着爱情、喜爱等广泛情感,属于公共领域的词汇。其普遍性和公共属性决定了它无法被单一主体所独占或垄断。

商标注册的原则与限制:商标注册旨在保护具有显著性和独特性的标识,以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然而,“Love”这样的普遍词汇缺乏显著性和独特性,难以满足商标注册的基本要求。即使某些企业或个人尝试将其注册为商标,也可能因缺乏显著性或侵犯公共利益而遭到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