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出版社是一个怎样的机构?

中信出版社是一个怎样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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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强调一下,文中所述的情况,是一个独立部门的情况,集团公司此前并不知情的。

其次,集团公司的人力部门与我取得了联系,态度非常真诚地表示了改革的意愿。这是一个大型企业应有的态度。具体结果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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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的回答中,列位先贤都吐槽过w姓领导。现在我也离职了,故来添砖加瓦。事先声明,中信出版集团有26个分社(子公司)个别分社的情况完全不能代表整体。今天我要说的是原第一分社财经社的情况,希望各位应聘者,尤其是刚毕业的朋友,万万不要想不开跑去应聘,苦海无涯回头是岸,阿弥陀佛

ps. 如果你好奇马克思当年为何如此笃定地认为资本主义终将灭亡,那请务必来财经社体验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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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给w老师的一封信,以警世人

关于我在财经社工作问题的说明

王老师您好,

事情变成这样,我非常遗憾。毕竟您当初确实对我青睐有加。而我,确实也一度对您无条件地信赖。现在我已经离职,所以我认为这也是我们开诚布公的时候了。

我在此需要澄清5点问题。

1. 实习期的问题

您为了节省每月5000元的工位费,不与我签订实习合同,但许诺实习工资会照常发放。我表示我为了做出版,不在乎钱,所以表示同意。结果是我9月、10月、11月照常出勤,但工资一直没有发放。直到12月底,您结算了5238.4元,尚余3641.6元未结。

2. 入职前的谈话

在入职前的谈话中您许诺,未结的实习工资会以年终奖的形式发放,这样还可以少扣一些税款。此外,关于试用期仍然是6个月的问题,您许诺会为此给予我4500元的一次性补偿,也以年终奖的形式发放。我表示我为了做出版,不在乎钱,所以再次表示了同意。最后,您说我正式入职时间短,不会有年终奖,但是会发放过节费若干。

3. 试用期问题

关于试用期问题,您表示由于我未按公司规定签订实习生合同,所以人力部门没有我上下班的打卡记录,故而我4个月的实习期并不能被用于缩短我的试用期。因而我的试用期仍将是6个月。

此处有三点问题需要说明。第一:人力部门的同事说,由于权力下放,财经社是有权将我的试用期缩短的。第二:实习期未签订合同的责任不在于我。第三:您所许诺的补偿金是我原本应得的,且并不能弥补试用期延长造成的损失与风险(例如,试用人员可以轻易被开除)。

4. 年终的谈话

2月12日上午,在您已经为大家都就年终奖谈完话之后,给我发来消息,询问我还有多少实习工资未结。同时还询问了我有哪些平时没有报销的费用以及我为社里拉来团购书的册数,说都帮我加上。我当时很高兴,随即如实进行了汇报。

但十几分钟后,您向我发来消息称,人力部门制定的年终奖名单上没有我的名字。因为公司有规定,2018年入职的员工不在名单上。结果就是,您无法以年终奖的形式向我发放之前许诺的任何费用,所有都需要在4月份的工资中结算(即在5月10日)。

此处我有两点疑问。第一,您确实是到最后一刻才发现我的名字不在年终奖的名单上吗?第二,既然年终奖名单的制定方式是有明确规定的,为什么您在我入职之前要做出诸多许诺?

5. 我的个人经济情况

我数次向您表示,我只要有书做,就不在乎钱。但这种态度似乎令您产生了误解。

现实是,我真的不在乎钱,但是我生活需要钱。我自从参加工作,就再也没向家里要过钱。而我在财经社工作半年,最终的结果是拿了八千余元工资,便迎来了新的一年。如果不是我平时周六周日都出去兼职,我的日常开销都不能被满足。

王老师,您对一个诚心诚意想投身出版业而情愿牺牲个人利益的青年,这样出尔反尔。不知您自己是否觉得合适。

在这半年里,我在实习合同、试用期、工资等问题上屡屡向您退让。不知您是否感受到了我曾经的妥协是对您无条件的信任。

最终我对您的信任耗尽了,所以选择了离开。

当然,您最终决定以《基辛格》一书的外编费的形式偿付我被拖欠6641.6元的工资,我还是有一些欣慰的。

但昨天当我的家人指出,不应该签订外编合同时,我才恍然大悟。因为您口头说4月就可以付款,但是《基辛格》什么时候出版来还是未知数,九百多页的大书,很有可能6月才能出来,所以我一不留神差点又中了埋伏。

所以我需要您在这个欠条上签字。

王老师,欺人不可太甚。

出门捡不着钱就算丢,可真不是什么好习惯。

201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