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当时,没有更多有效证据证明他杀了人的情况下,他当然不成立谋杀罪。检方太疏忽大意了,有瑕疵的证据太多,本来能够定罪的证据都无法被采纳。所以陪审团不能够相信他犯了罪。 当然 民事的标准低很多, 所以他在随后的民事诉讼中赔了很多。 全世界都知道他犯了罪,但是法律没看见。
但是我相信 这样的刑事标准也是一种保护 。没有哪个公民愿意在没有更多证据的情况下 因为被大众指责是犯罪 而面对强大的公权力的制裁吧? 所以 从法律上来说 依据当时的证据 不能认定辛普森有罪 是正确的。 我国现在就在从注重实体 到 程序实体并重 发展。 想想呼格案 想想 张高平叔侄案 你就知道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