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虚拟货币是2025年6月公安机关发布的防诈关键词,指非货币当局发行的数字化形式货币,在我国不具有法定货币地位,相关交易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诈骗分子通过搭建虚假投资平台、扮演“币商”上门指导、后台操控虚拟币价格、线下现金转移与虚拟货币洗钱相结合等手段实施诈骗,并以线上交易存在风险等理由骗取受害人钱财。
中国人民银行在2025年11月28日召开的协调机制会议中重申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明确稳定币因无法有效满足客户身份识别及反洗钱要求存在洗钱、集资诈骗等风险。 微信安全中心对利用微信群组织虚拟货币传销诈骗的行为采取永久限制账号登录、停用群功能等措施,并配合打击仿冒官方图标/名称诱导下载涉诈App的违法行为。 上海宝山区人民法院采用“境内委托、境外处置”模式完成9万余枚FIL币的刑事案件变价处置,该模式遵循闭环回流方式实现资金合规跨境处置。
2025年12月5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等七家协会联合发布风险提示,明确虚拟货币不得在我国流通使用,要求相关机构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相关的业务,并警示借虚拟货币名义建立的社群常以推广历史收益、买卖建议或投机前景为诱饵实施诈骗。
12月3日,湖北省咸宁市嘉鱼县公安局公告处理两起刑事案件中查获的约190万枚USDT无主虚拟货币,依据《关于刑事涉案虚拟货币处置的指导意见》实施处置,对需退赔或没收的虚拟货币可在监管部门备案后委托持牌境外交易所兑换为法定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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