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9月,杨某通过社交软件认识了王某。王某向杨某倾诉自己婚姻不幸福,正准备离婚,杨某认为自己找到了“另一半”。两人很快在一起生活了一个月左右。杨某9月底回到溧水后,觉得身体不舒服,她意识到自己可能怀孕了。10月初,她购买验孕试纸,证实了自己的猜测。
2019年5月30日凌晨四五点时,杨某觉得自己可能要生了。上午十点多,带着孩子去学校参加活动的前夫突然回家。杨某不想将孩子生在家里,急忙打了一辆网约车,来到溧水永阳街道一处较为偏僻的地方。附近正在拆迁,路人很少,她就在路边的田里生下了一个男婴。
2019年6月1日,侦查人员在溧水区白马镇将被告人杨某抓获归案。
2020年6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公诉人在法庭上表示,被告人对生命的藐视,最终导致案件的发生,她将为自己的不理智行为付出惨痛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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