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简单粗暴地把明代的言官想象成单一的嘴炮达人,未免太过幼稚了。至少明代在选拔言官方面,还是相当讲究的。
《明史·选举志》:“考选之例,优者授给事中,次者御史,又次者以部曹用。”由于言官的特殊性,所以明代对言官的选任有别于其它官员的选任,其标准要稍高些。简单概括下,大概有五个条件:
1.较高的政治素质。一是忠君爱国,二是对孔孟之道、程朱理学等儒家文化要有较深的造诣研究,三是气节刚直、为官正派。
2.突出的学识才干。一是具备丰富的治国安民的政治才识,二是较为渊博的文化知识,三是较为伶俐善辩的口才。
3.具备一定的仕途经历和实践经验。明初考选御史,“于进士、监生、教官、儒士出身,曾历一任者,选送都察院。”宣宗以后,“不许以新进初仕”充用给事中,一般是“在各衙门办事进士及历俸二年以上行人、博士并推官、知县三年考满到部者”。就从这项规定可见,明代言官一般都有基层任职的经验,较为熟悉民情。尤其是在外的巡按御史,更是专门拣选老成有识者,不用轻躁新进之人。
4.年富力强,体貌端厚。言官太年轻则缺乏经验易轻薄,年老者则迟钝保守,所以弘治年间甚至出台了年龄的限制,要求三十岁以上、五十岁以下,历事三年才能授官。但也有例外的,比如正统年间韩雍二十一岁为御史;崇祯年间陈纯德六十岁中进士,而后巡按山西。除了年龄外,还对外貌有所要求,“必选体貌端厚,语言的确者,以壮观班行,表仪朝宁”。
5.其它一些选任禁令,如任职回避、资格限制等。而言官的任职回避制度比其它官员也要严格些,“大臣之族不得任科道,僚属同族则以下避上”,凡“父兄现任在京三品大臣,其子弟为科道言事官者,俱改任别衙门,照例循资外补”。这种任职回避制度在官场上至今存在,是为了防止裙带关系的存在而特别设立的。
资格上不准胥吏出身的官员任职言官,还禁止起用曾经被处分或还没重新起用的官员为言官。
言官的任命途径有荐举、初授、改授、考选四种。
其中荐举主要存在于明初,当时由于人才缺乏,才特用这种方式。到了成化年间,便禁绝了这种操作。
初授,也叫选补,指人员具有某种出身者直接任命为言官。但弊端就是这种方式任命出来的言官往往缺乏相关的工作经验,到了正德年间也被废弃。
改授,即从庶吉士改授。明代进士中式后,先经过一轮选拔,选出一批优秀的进入翰林院学习,称为庶吉士。庶吉士学习期满后,再经过考试,按照成绩优劣授官。优秀者授予翰林院编修、检讨,次者为御史、给事中,再次者进六部任职。由庶吉士入选科道官员,一般来说不用经过试职就能直接就任。
考选,是指其它官员考满后选其优秀者授予言官的制度。参与考选的包括两京官员和地方推官、知县。考选的程序也比较复杂、严格。首先需要经过六部九卿及现任言官查访,确定一个大概的范围,随后通过吏部和都察院共同草拟名单呈上,最后由皇帝选擢。根据统计,这种途径任命的言官数量占比较大。《明史》有传的557名言官有339人是通过考选授予言官职务。
总而言之,明代言官的选拔相当严格,不能因为他们擅长嘴炮,就误以为他们只会嘴炮。对很多言官而言,言官只是他们仕途上的快车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