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袭、洗稿、伪原创的区别是什么?

抄袭、洗稿、伪原创的区别是什么?

先说结论,洗稿就是抄袭。

“洗稿”并非规范的法律术语,在法律上,这一行为被称为剽窃。我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明文规定,剽窃他人作品的需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但著作权法和相关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并未对何为“剽窃”进行定义。目前仅有1999年1月15日《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关于如何认定抄袭行为给青岛市版权局的答复》中对“剽窃”作了解释:“著作权法所称抄袭、剽窃,是同一概念(为简略起见,以下统称抄袭),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抄袭侵权与其他侵权行为一样,需具备四个要件:第一,行为具有违法性;第二,有损害的客观事实存在;第三,和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第四,行为人有过错。”

同时,该答复中还对剽窃的行为特征进行了进一步阐述,“从抄袭的形式看,有原封不动或者基本原封不动地复制他人作品的行为,也有经改头换面后将他人受著作权保护的独创成份窃为己有的行为,前者在著作权执法领域被称为低级抄袭,后者被称为高级抄袭。”

由此可见,洗稿者将他人文章改头换面重新炮制,可以被定义为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剽窃行为。